《红楼梦》中的北静王喜欢林黛玉吗(红楼梦里草蛇灰线伏脉千里)
黛玉会和北静王扯上联系,还得从“定情信物”说起。《红楼梦》里出现过袭人和蒋玉菡的“汗巾”、巧姐和板儿的“柚子、佛手”等“定情信物”。由于宝玉曾经想将北静王赠送给他的鹡鸰香念珠和蓑衣斗笠转赠给黛玉,结合汗巾和柚子佛手的“妙用”,宝玉的转赠行为便被想像成为北静王和黛玉穿针引线了。黛玉会不会嫁给北静王呢?答案是否定的。

身份不符
一,妾室
北静王的正妻北静王妃在文本中出现过两次,第一次是和北静王府里的太妃一起参加宫里老太妃的丧礼,与贾府里的女眷共赁一院。第二次出现是来贾府参加贾母的寿宴。北静王已有正妻,黛玉要想嫁给北静王,只能委身为妾。
宝玉在凤姐生日那天以参加北静王小妾丧礼为由,偷偷去城外祭奠金钏儿。宝玉能以北静王小妾的丧礼为借口,那是因为小妾的身份卑贱,不会引起太多人的关注。可见北静王小妾的待遇,不过与贾琏的小妾尤二姐的待遇差不多,死了不过是个小丧。
黛玉出身的林家,四代列侯,书香门第。如今虽说是父母双亡,身后还有贾府撑腰,不可能沦落到为人做妾的地步。以北静王和贾府的交情,他也不好意思辱没贾府的外甥女儿。黛玉嫁给北静王做妾不能成立。

二,正室
北静王已有正妻,黛玉嫁给北静王的前提是北静王妃去世。北静王如今仍袭王爵,爵次比贾府高很多,即便是续弦也得考虑对方的家世。
黛玉的出身不低,林家嫡长女,妥妥的有做北静王续弦的资格。但是如今林如海夫妇已然亡故,黛玉也没个兄长支撑门户,显耀的家世不过是昨日黄花,京城里有的是世家大族,北静王府不可能选中黛玉。
有人会说,北静王在宝玉的扇子上见过黛玉写的诗,分外赏识,因此非黛玉不娶。这样的桥段只会出现在才子佳人的小说里,类似于我们现在言情剧。《红楼梦》的风格是以浪漫主义写实,在描写现实生活时,不会脱离生活实际。

北静王府多有文人高士集萃,北静王不是没见过好诗,岂能因为一个小姑娘的一两首诗便神魂颠倒?明清时期有才名在外的闺秀也不少,光明末文学家叶绍袁家里就有四个女儿才情非凡,她们出嫁皆不因才名,最终还是家世决定未来。
因才名而博得文人骚客青睐,继而娶入家门,这样的事只会发生名妓与文士之间,嫁过去不过是小妾。
由于林家衰落,黛玉失去了做北静王正妻的资格,而以诗名博得北静王青睐,又与黛玉的闺秀身份不符。
小结:黛玉的身份处于不上不下,不管是小妾还是正室都不符合北静王。

鹡鸰香念珠和蓑衣斗笠不能作为“定情信物”
宝玉将袭人的汗巾与蒋玉菡的茜香罗汗巾交换,隐喻了袭人和蒋玉菡的婚姻。巧姐儿与板儿交换了柚子佛手,伏下了二人的姻缘。这两种“定情信物”均有判词为佐证。
第五回袭人的判词:“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证明袭人与宝玉无缘,终究嫁给了蒋雨涵。

第五回巧姐的判词旁画着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词云:“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判词预示巧姐将来遭遇坎途,因刘姥姥搭救而遇难成祥。结合“柚子、佛手”的隐喻,可知她嫁给了板儿,在村落里与板儿男耕女织。
黛玉的判词与宝钗结合在一起:“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宝钗是宝玉的结发妻子,黛玉是宝玉的灵魂知己,她们俩在宝玉的心中同等重要,因此曹公将宝钗和黛玉的判词并于一首,难分高下。黛玉的情感纠葛只发生在宝、黛、钗三人身上,没有穿插第四个人。
从判词来看,黛玉与北静王没发生任何交集,鹡鸰香念珠和蓑衣斗笠不过也像薛蟠偶然瞅见黛玉便已酥倒一样,不具备任何预示意义。

《红楼梦》开篇便言,黛玉的前生是绛珠仙草,为酬神瑛侍者的灌溉之恩而追随下世,以泪尝情。黛玉为宝玉流尽一生的眼泪,最终泪尽而亡,魂归离恨天。结合神话与现实,黛玉不可能和北静王在一起。
有一种说法是这样,因为书中处处都有暗示林黛玉的“妃”属性,什么“潇湘妃子”……并且按照《红楼梦》最常用的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写法,北静王和林黛玉的也产生了交集,并且还是赠送信物,所以,这一说也不为过。但究其真假,其中结局更难说明。